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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大学生门诊报销费用领取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11-02

根据杭州市医保局有关规定,现将2015年9月底前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费用领取事项通知如下:

  一、已参加2015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(含研究生、博士生),且于20159月底前上交门诊医疗费用材料的同学,带上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,前来报销地点领取结算单及报销费用。

  二、领取报销费用时间:113日(周二)1200——13:00

     领取地点:后勤服务中心大厅

  三、上学期未领取报销费用的同学,也请于113日(周二)带上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,前来后勤服务大厅领取结算单及报销费用。

后勤服务中心

201510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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